此后的进展看起来对白家似乎不再有利。2007年10月23日,白家状告白象专利侵权案在潍坊开庭,控辩双方针对白象是否侵权一案各自举证,交锋激烈,未有结果。



  2007年11月,白家向郑州市知识产权局申请“专利行政保护”,提起行政仲裁,申请被受理。不过,白象旋即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申请,申请裁定四川白家粉丝的专利无效。按照正常流程,复审最快也需要半年的时间。



  2008年3月,白象状告白家商标侵权案如期开庭。开庭当日,白家代理律师一度对司法程序不公表示怀疑,拒绝出庭以示抗议。不过这种喧嚣的小插曲并未影响判决结果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“白”字,字音、字形、字意完全相同;“家”和“象”均是上下结构,下半部相同,且白家公司在书写中使用的“家”字与“象”相似,同时两者在市场销售渠道、消费群体上具有共同性,“白家”构成了对“白象”商标的侵犯。



  白家一审败诉,也不得不对包装上的竖排商标进行更改。相比于白象量小域窄不同的是,白家销售范围宽广、涉及面众,更改商标无疑就是一场耗时耗力的大规模运动。两个月后,白家商标开始以另一种横排黑体的形象示人。



  陈朝晖不服,白家随后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。4月,白家公司又以白象侵犯知名商品外观设计、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,在公司所在地成都将白象告上法庭。



  2008年的上半年,一场蔚为壮观而又纵横交错的官司纠葛就此在白家和白象之间展开。有业内人士评价:这是中国货架领域罕见的一场诉讼战,双方大打出手、互不相让,其过程曲折、场面惊险,无疑给观望的、关注的、观摩的都提供了一个生动的脚本。



  外行看热闹,陈朝晖却有些郁闷。原本自己沿用多年的白家商标,反倒被“一个进入粉丝行业的新手”告倒了,被判侵权,百口莫辩,本身就是一件有些屈辱的事情。



  2000年12月,白家粉丝诞生不久,就进行了注册,在注册号为1686854的商标注册证中,“白家”为30类,即粉丝、食用淀粉等类别商标,商标注册为横排,字体为行楷。



  不过,在进行产品外观包装设计时,设计师认为,基于美观的原因,“白家”应被设计成竖排更好看,这一建议被采纳,随后一直沿用,包装袋上还标明了“四川名小吃正宗酸辣粉丝”等字样。



  2002年7月,白家一度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竖排“白家”商标,白家认为,自己在粉丝类别里已经注册了横排“白家”中文商标,因此在新的注册申请时,他们只申请了调味品一个类别,与粉丝竖排商标擦肩而过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jewke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